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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制定2022年“以购代捐”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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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制定2022年“以购代捐”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

 
为积极推广定向采购、以购代捐、以买代帮,有效助力乡村振兴,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。根据《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凉山州“以购代捐”精准扶贫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凉委办发〔2017〕22 号) 和《中共木里县县委办公室 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木里县“以购代捐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代拟稿)文件的要求,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目的意义
“以购代捐”活动是以适当的价格从脱贫户家中购买农产品,替代资金捐赠帮扶,实现“输血”向“造血”转变的新型扶贫模式。它既是连接城市与农村、生产与消费、帮扶单位与受扶群众的有效途径,又是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有效手段,对于深化全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“一村一品”农业产业市场化生产、精准化销售,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二、总体要求
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,始终把推进产业振兴,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,组织引导公司干部职工在木里县乔瓦镇簸箕箩村开展“以购代捐”活动,以适当的价格,直接从脱贫户家中购买农产品。
三、实施范围
木里县乔瓦镇簸箕箩村开展“以购代捐”活动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积极开展“以购代捐”活动。全公司干部职工,根据家庭和单位食堂需求,将对口帮扶脱贫村作为干部职工生活物资采购点,以适当的价格直接购买贫困农户现成的农副产品。原则上公司购买脱贫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副产品根据食堂需求不低于3000 元;干部职工个人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,高层不低于800元,中层不低于500元,普通职工不低于200元。个人自行采购,各部门自行汇总,并把汇总后的部门采购清单报送综合部,综合部再统一上报。
五、组织保障
(一)建立工作机制
“以购代捐”帮扶工作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,各部门积极配合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分解任务、细化措施、精心组织,强化检查考核,提高活动成效。

()营造良好氛围

各部门要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、好典型、好做法、充分利用网络等平台,加大对“以购代捐”活动的宣传力度,积极动员引导全体职工广泛参与,营造“以购代捐”活动浓厚舆论氛围。
 
木里县巴登拉姆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   
2022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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